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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(yè)會計制度相關準則解答(一)

來源: 編輯: 2003/08/04 11:13:46  字體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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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問:公司執(zhí)行《企業(yè)會計制度》時尚未攤銷的開辦費余額應該如何處理?

    答:應根據(jù)具體情況分別處理:如果未攤銷的開辦費余額較大,直接將其轉入當期損益對公司的利潤產(chǎn)生重大影響的,可采用追溯調整法進行處理。在編制比較會計報表時,對于比較會計報表期間的會計政策變更,應調整該期間凈損益各項目和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,視同該政策在比較會計報表期間一直采用。

  如果未攤銷的開辦費余額較小,直接將其轉入當期損益對公司的利潤不產(chǎn)生重大影響的,可將開辦費余額直接轉入當期損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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